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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10-20 16:24    |  作者: 农水局

 

     柳北农水发〔201725

 


关于印发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涉农街道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柳北区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桂农业办发〔20175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现将《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联系。联系人:郑素秋,联系电话:2512028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71017





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

预警工作方案

 

为有效实施自治区下达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动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掌握农产品及其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任务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桂农业办发〔201753号)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确定我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监测点位布设总数为31个,同步采集农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样品各31个,检测土壤和农产品样品中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含量及土壤样品的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根据检测结果开展重金属安全评估。

三、实施内容

(一)布点

1.点位分配

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监测评价结果为依据,将农产品产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三类区域,按照农业部的布点密度要求,坚持典型性、代表性原则,主要面向水稻、玉米、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在三类区域布设监测点位。

2.点位编码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点位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点位编码由9位数字组成,分行政区域代码和流水号两个字段,字段之间以短横线“-”连接。

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数字,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准(见附件1)。

流水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柳北区流水号从001开始连续编码,不得存在空号或重号。例如,柳北区的第一个监测点点位编码为450205-001。柳北区的点位编码,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下发的点位明细表确定。

3.点位审核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负责项目实施人员通过实地踏勘并结合实际,对点位代表性和信息准确性及所选地块的当前状态是否符合点位所列出的属性信息,包括作物成熟期、地块是否变更土地用途、其承包人是否支持开展长期定位监测等进行审核。点位确认完成后,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及时将点位明细表上报柳北区农水局。点位需要调整的,要尽快上报柳北区农水局。

(二)采样

1.成立采样组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采样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严格杜绝单人采样。要指定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且经过自治区级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组长为现场记录审核人。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明确采样任务

根据自治区布置的任务和我区的实际,确定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点位,同步采集农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样品各31个。 

3.采样时间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农作物成熟期同步采集土壤和农产品样品,要注意避免在田间有积水和刚刚施肥、喷药时期以及大风、雨中、雨后采样。

4.采样地块

在确定的采样点位内,选择土壤自然状态良好、地面平坦、各种因素相对稳定、面积在1亩以上的典型地块作为采样地块。丘陵地区,采样地块面积最低为0.2亩。采样地块不得设置在坡地、洼地和住宅、沟渠、粪堆、废物堆、坟堆附近,并应离公路或铁路至少50米以外。禁止刻意避让或趋近污染地块。

5.确定采样方式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采样小组根据采样地形、地块实际情况,采用梅花五点法、单对角线法、棋盘法或蛇形法等方法布分点采样。

1)梅花五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受污染程度相对比较均匀的地块,设分点5个;

2)单对角线法:适用于污灌区土壤,以单对角线等分点为采样分点,一般设5个采样分点;

3)棋盘法:适宜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土壤相对不均匀的地块,设分点10个左右;受污泥、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分点应在20个以上;

4)蛇形法:适宜于面积较大、土壤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地块,设分点10-30个左右,多用于农业面源污染型土壤。

6.采样方法及采样量

1)土壤样品采集。采用垂直柱状法采集各个分样点,采集耕作层土壤(种植一般农作物的每个分样点处采 0-20厘米耕作层土壤,种植果树类农作物的每个分样点采0-60厘米耕作层土壤)。每个分点采集0.5千克混匀,混合土样过多时,采用四分法缩分至2.5千克左右,置于双层样品袋中。

采样时务必注意避开田埂、地头、肥堆(肥料);采样前去除地表浮土、杂物等,使用工兵铲、木铲或竹铲直接采样,使用金属工具采集土壤时,应用竹片等将与金属接触部分的土壤剥离、除去;每采集下一个土样前,应将铲清洁干净后,再采集下一个土壤样品,避免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2)农产品样品采集。与土壤样品同步采样,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每个分样点采样量一般要求为500克左右。

主粮样品采集应在采样分点选取5-20个植株,水稻类采集稻穗,玉米采集第一穗(即离地表最近的一穗),混合成样。水果类样品采集应在采样分点选取5-10株果树,每株果树纵向四分,从其中一份的上、下、中、内、外各侧均匀采摘,混合成样。蔬菜样品采集应在采样分点选取5-20个植株,小型植株的叶菜类去根整株采集,大型植株的叶菜类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即从每株表层叶至心叶切成八小瓣,随机取两瓣为该植株分样;根茎类蔬菜采集根部和茎部,大型根茎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果实类蔬菜在植株上、中、下各侧均匀采摘,混合成样;茶叶类样品随机选择15-20个植株采集,每株采集上、中、下多个部位的叶片混合成样,不可单取老叶或新叶作代表样。采样应避开病虫害和其他特殊的植株,尽量用不锈钢制品直接采取样品。

7.采样现场记录

采样时认真填写采样标签、采样现场记录表,拍摄采样现场照片。

1)样品标签

所采样品要求每份样品保证内外双标签,即现场填写标签一式两份(详见表1),填好后应立即放入样品内外袋夹层或系于样品外层袋口上。标签上应含有样品编号、采集地点、经纬度、采样人和采样时间等信息;记录人员必须逐项填写,并与采样记录表上相关信息进行逐一核对。

1  样品标签

2)采样记录表

采样人员在现场填写采样记录表(详见表2),仔细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完成采样后及时上报至柳北区农水局。


2   采样记录表

样品编号:

土壤样品

农产品样品水稻玉米蔬菜

水果茶叶

采样地点:     县(区)    乡(镇)    村(屯)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采样人员: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采样人          记录人              校对人            

3)样品编号

土壤样品编号为点位编码(9位)后增加一位字母“T”,以短横线“-”连接,例如,柳北区001号监测点位采集的土壤样品编码为450205-001-T;农产品样品编码为点位编码(9位)后增加一位农产品类别代码(大写字母),同样以短横线“-”连接。农产品类别代码定义为:A-水稻,C-玉米,D-蔬菜,E-水果,F-茶叶,G-其他,例如,柳北区001号监测点位采集的水稻样品编码为450205-001-A,其他以此类推。

4GPS定位

GPS定位可通过手机GPS工具箱或手持GPS定位仪直接读取,定位时应在采样地块的中间分点位置测定经纬度。GPS采用WGS 84坐标系,以度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6位有效数字。因此,如果所用的GPS以度、分、秒为单位显示读数的,在使用之前,请先将其数值格式调为以带6位小数的度为单位显示读数(如经度:108.812345°;纬度:23.623451°)。

5)采样现场照片

采样时,用手机、数码相机或GPS拍摄照片5张,包括采样地块、周边标志性地物、GPS经纬度的定位显示信息和样品包装信息,包装完整性和样品标签。最少有1张照片要显示拍摄地点、经纬度、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8.样品现场保存

将土壤或农产品样品分别装入双层塑料样品袋中,并在两个塑料袋之间装入内标签,外层塑料袋口系上样品外标签。样品标签不得污损,塑料袋中样品不得漏出。采样小组在现场详细核查样品标签,核对点位编码、样品编号、采样记录、照片、信息储存等情况及样品数量,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撤离现场。

9.样品预处理

土壤和粮食样品:置于通风、整洁、无污染的房间内或实验室风干场所自然风(晾)干。样品风干后通过四分法留取1000克左右装入样品袋;蔬菜和水果样品:通过四分法留取至500克左右,及时用食品加工器匀浆,分成2份各200克,用样品瓶(袋)装、速冻保存。

10.样品核查及流转

样品寄送前,安排专人负责样品的检查、核对,确保包装箱、样品袋等牢固、坚韧,不破损;样品不丢失、不减少,不沾污、不混淆;标签紧随样品,不污损、不模糊。逐项逐件检查。如有缺失、遗漏、错误,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确认无误后,填写样品入库登记表(详见附件2),将预处理的样品寄送至柳北区农水局,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三)监测与评估

1.监测频次

各监测点同步采集1次土壤和农产品样品。

2.监测项目

土壤监测指标:土壤理化性质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

农产品监测指标: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

3.分析方法

各监测指标的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方法或推荐方法执行。

4.检测机构

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负责政府采购样品检测服务机构,并将样品委托中标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并加强质量控制和数据审核,要求检测服务机构按时出具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2份。

5.评估

各单位依据检测报告进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结果评估,及时编写评估报告上报柳北区农水局。

四、进度安排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一般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10月):部署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点位布设,开展技术培训;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准备监测物资。

(二)点位审核、样品采集与分析阶段(10-12月):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依据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下达的点位明细表和本方案要求,进行点位审核和样品采集,依据本地实际,在1225日前完成当年样品采集。

(三)资料汇总上报: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接到本方案1周内提交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和联络人信息(详见附件3);完成点位审核后提交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点位信息汇总表;完成采样任务后提交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采样记录表;次年2月完成送样、评估和工作总结的编写并上报柳北区农水局。

五、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按每个点位150元给柳北区农水局下拨经费,用于点位审核、样品采集与预处理等涉及的设备和用品的购置、社会劳务购买及交通费、差旅补助等费用开支。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分配见附件4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柳北区农水局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1名局领导分管该项工作,落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成立由环保、土肥等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并对采样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动员乡镇力量,按时完成采样。农产品样品采集季节

性强,要大力动员乡镇农技人员参与,搞好点位审核,及时确定采样地块及户主,掌握农产品成熟及样品采集时间。乡镇人员采样时,至少要有我局1名人员在现场指导,以确保采样质量。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质量控制。柳北区农水局要认真把好点位审核、采样和样品前处理等工作质量关,保证点位和样品的代表性。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的联系人要加强与柳北区农水局的联系沟通,如有技术问题、工作难题要及时上报、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工作失误。

 

 

附件:12016年广西各市、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2.样品入库登记表

3. 乡镇联络人信息表

4. 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分配

 

 

附件1 

 

2016年广西各市、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点位编码

 

采样时间

年   月

点位坐标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采样地点

县(市、区)     乡(镇)     

  村(屯、组)   

采样类别

仅土壤

土壤-农产品

土地利用方式

农产品产地(水田)农产品产地(旱地)园地

农产品采样

类别1及代码

当季产量

 

是否采集

类别2及代码

当季产量

 

是否采集

肥料使用

氮肥磷肥钾肥有机肥复合肥

亩均用量

 

农药使用

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其他

亩均用量

 

水源情况

降水河流湖泊地下水水库其他

当季灾害

干旱洪涝病害虫害其他

现场照片

采样地块

GPS坐标

采样植株

周边标志物

土壤样品包装

农产品样品包装

450100南宁市

450101市辖区

450102兴宁区

450103青秀区

450105江南区

450107西乡塘区

450108良庆区

450109邕宁区

450110武鸣区

450123隆安县

450124马山县

450125上林县

450126宾阳县

450127横县

 

450200柳州市

450201市辖区

450202城中区

450203鱼峰区

450204柳南区

450205柳北区

450206柳江区

450222柳城县

450223鹿寨县

450224融安县

450225融水苗族自治县

450226三江侗族自治县

 

 

 

450300桂林市

450301市辖区

450302秀峰区

450303叠彩区

450304象山区

450305七星区

450311雁山区

450312临桂区

450321阳朔县

450323灵川县

450324全州县

450325兴安县

450326永福县

450327灌阳县

450328龙胜各族自治县

450329资源县

450330平乐县

450331荔浦县

450332恭城瑶族自治县

 

450400梧州市

450401市辖区

450403万秀区

450405长洲区

450406龙圩区

450421苍梧县

450422藤县

450423蒙山县

450481岑溪市

 

450500北海市

450501市辖区

450502海城区

450503银海区

450512铁山港区

450521合浦县

 

 

 

 

450600防城港市

450601市辖区

450602港口区

450603防城区

450621上思县

450681东兴市

 

 

 

 

450700钦州市

450701市辖区

450702钦南区

450703钦北区

450721灵山县

450722浦北县

 

 

 

 

450800贵港市

450801市辖区

450802港北区

450803港南区

450804覃塘区

450821平南县

450881桂平市

 

 

 

450900玉林市

450901市辖区

450902玉州区

450903福绵区

450921容县

450922陆川县

450923博白县

450924兴业县

450981北流市

 

451000百色市

451001市辖区

451002右江区

451021田阳县

451022田东县

451023平果县

451024德保县

451026那坡县

451027凌云县

451028乐业县

451029田林县

451030西林县

451031隆林各族自治县

451081靖西市

 

451100贺州市

451101市辖区

451102八步区

451103平桂区

451121昭平县

451122钟山县

451123富川瑶族自治县

 

 

 

451200河池市

451201市辖区

451202金城江区

451221南丹县

451222天峨县

451223凤山县

451224东兰县

451225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451226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451227巴马瑶族自治县

451228都安瑶族自治县

451229大化瑶族自治县

451281宜州市

 

 

451300来宾市

451301市辖区

451302兴宾区

451321忻城县

451322象州县

451323武宣县

451324金秀瑶族自治县

451381合山市

 

 

451400崇左市

451401市辖区

451402江州区

451421扶绥县

451422宁明县

451423龙州县

451424大新县

451425天等县

451481凭祥市

 


附件2

样品入库登记表

样品编码

县区市

乡镇

村屯

组屯

采样日期

北纬°

东经°

海拔高度m

照片编号

采样地块面积亩

采样地块承包人

种植制度

工矿企业周边农区

污水灌区

大中城市郊区

一般农区

园地

水田

旱地

土种名称

土类名称

成土母质

农产品种类

常年单产公斤

点位代表面积亩

校对人

记录人

采样人

备注

 

 

 

 

 

 

 

 

 

 

 

 

 

 

 

 

 

 

 

 

 

 

 

 

 

 

 

 

 

 

 

 

 

 

 

 

 

 

 

 

 

 

 

 

 

 

 

 

 

 

 

 

 

 

 

 

 

 

 

 

 

 

 

 

 

 

 

 

 

 

 

 

 

 

 

 

 

 

 

 

 

 

 

 

 

 

 

 

 

 

 

 

 

 

 

 

 

 

 

 

 

 

 

 

 

 

 

 

 

 

 

 

 

 

 

 

 

 

 

 

 

 

 

 

 

 

 

 

 

 

 

 

 

 

 

 

 

 

 

 

 

 

 

 

 

 

 

 

 

 

 

 

 

 

 

注:1.表中各项信息应与样品标签一致;2.土壤样品需要移交2份(电子稿和纸质)。

样品移交单位(公章):     样品移交人(签字):         样品接收单位(公章):     样品接收人(签字):   

样品接收人对样品验收:样品包装:完整□/破损;样品量:合适□/偏少;照片信息:符合□/不符合

交接时间:               


附件3

     乡镇联络人信息表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手机

QQ或微信

分管

领导

 

 

 

 

 

 

联络人

 

 

 

 

 

 

 

 

 

 

 

 

 


附件4

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

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办)

布点数量(个)

标准

(元/个)

总额(元)

1

石碑坪镇

8

150

1200

2

沙塘镇

9

150

1350

3

长塘镇

12

150

1800

4

白露街道办

2

150

300

合计

 

31

 

4650


图片新闻
关于印发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柳北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20 16:24

 

     柳北农水发〔201725

 


关于印发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涉农街道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柳北区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桂农业办发〔20175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现将《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联系。联系人:郑素秋,联系电话:2512028

 

 

                                               柳北区农业与水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71017





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

预警工作方案

 

为有效实施自治区下达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动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掌握农产品及其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任务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桂农业办发〔201753号)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确定我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监测点位布设总数为31个,同步采集农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样品各31个,检测土壤和农产品样品中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含量及土壤样品的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根据检测结果开展重金属安全评估。

三、实施内容

(一)布点

1.点位分配

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监测评价结果为依据,将农产品产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三类区域,按照农业部的布点密度要求,坚持典型性、代表性原则,主要面向水稻、玉米、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在三类区域布设监测点位。

2.点位编码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点位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点位编码由9位数字组成,分行政区域代码和流水号两个字段,字段之间以短横线“-”连接。

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数字,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准(见附件1)。

流水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柳北区流水号从001开始连续编码,不得存在空号或重号。例如,柳北区的第一个监测点点位编码为450205-001。柳北区的点位编码,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下发的点位明细表确定。

3.点位审核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负责项目实施人员通过实地踏勘并结合实际,对点位代表性和信息准确性及所选地块的当前状态是否符合点位所列出的属性信息,包括作物成熟期、地块是否变更土地用途、其承包人是否支持开展长期定位监测等进行审核。点位确认完成后,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及时将点位明细表上报柳北区农水局。点位需要调整的,要尽快上报柳北区农水局。

(二)采样

1.成立采样组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采样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严格杜绝单人采样。要指定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且经过自治区级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组长为现场记录审核人。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明确采样任务

根据自治区布置的任务和我区的实际,确定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点位,同步采集农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样品各31个。 

3.采样时间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农作物成熟期同步采集土壤和农产品样品,要注意避免在田间有积水和刚刚施肥、喷药时期以及大风、雨中、雨后采样。

4.采样地块

在确定的采样点位内,选择土壤自然状态良好、地面平坦、各种因素相对稳定、面积在1亩以上的典型地块作为采样地块。丘陵地区,采样地块面积最低为0.2亩。采样地块不得设置在坡地、洼地和住宅、沟渠、粪堆、废物堆、坟堆附近,并应离公路或铁路至少50米以外。禁止刻意避让或趋近污染地块。

5.确定采样方式

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采样小组根据采样地形、地块实际情况,采用梅花五点法、单对角线法、棋盘法或蛇形法等方法布分点采样。

1)梅花五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受污染程度相对比较均匀的地块,设分点5个;

2)单对角线法:适用于污灌区土壤,以单对角线等分点为采样分点,一般设5个采样分点;

3)棋盘法:适宜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土壤相对不均匀的地块,设分点10个左右;受污泥、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分点应在20个以上;

4)蛇形法:适宜于面积较大、土壤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地块,设分点10-30个左右,多用于农业面源污染型土壤。

6.采样方法及采样量

1)土壤样品采集。采用垂直柱状法采集各个分样点,采集耕作层土壤(种植一般农作物的每个分样点处采 0-20厘米耕作层土壤,种植果树类农作物的每个分样点采0-60厘米耕作层土壤)。每个分点采集0.5千克混匀,混合土样过多时,采用四分法缩分至2.5千克左右,置于双层样品袋中。

采样时务必注意避开田埂、地头、肥堆(肥料);采样前去除地表浮土、杂物等,使用工兵铲、木铲或竹铲直接采样,使用金属工具采集土壤时,应用竹片等将与金属接触部分的土壤剥离、除去;每采集下一个土样前,应将铲清洁干净后,再采集下一个土壤样品,避免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2)农产品样品采集。与土壤样品同步采样,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每个分样点采样量一般要求为500克左右。

主粮样品采集应在采样分点选取5-20个植株,水稻类采集稻穗,玉米采集第一穗(即离地表最近的一穗),混合成样。水果类样品采集应在采样分点选取5-10株果树,每株果树纵向四分,从其中一份的上、下、中、内、外各侧均匀采摘,混合成样。蔬菜样品采集应在采样分点选取5-20个植株,小型植株的叶菜类去根整株采集,大型植株的叶菜类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即从每株表层叶至心叶切成八小瓣,随机取两瓣为该植株分样;根茎类蔬菜采集根部和茎部,大型根茎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果实类蔬菜在植株上、中、下各侧均匀采摘,混合成样;茶叶类样品随机选择15-20个植株采集,每株采集上、中、下多个部位的叶片混合成样,不可单取老叶或新叶作代表样。采样应避开病虫害和其他特殊的植株,尽量用不锈钢制品直接采取样品。

7.采样现场记录

采样时认真填写采样标签、采样现场记录表,拍摄采样现场照片。

1)样品标签

所采样品要求每份样品保证内外双标签,即现场填写标签一式两份(详见表1),填好后应立即放入样品内外袋夹层或系于样品外层袋口上。标签上应含有样品编号、采集地点、经纬度、采样人和采样时间等信息;记录人员必须逐项填写,并与采样记录表上相关信息进行逐一核对。

1  样品标签

2)采样记录表

采样人员在现场填写采样记录表(详见表2),仔细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完成采样后及时上报至柳北区农水局。


2   采样记录表

样品编号:

土壤样品

农产品样品水稻玉米蔬菜

水果茶叶

采样地点:     县(区)    乡(镇)    村(屯)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采样人员: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采样人          记录人              校对人            

3)样品编号

土壤样品编号为点位编码(9位)后增加一位字母“T”,以短横线“-”连接,例如,柳北区001号监测点位采集的土壤样品编码为450205-001-T;农产品样品编码为点位编码(9位)后增加一位农产品类别代码(大写字母),同样以短横线“-”连接。农产品类别代码定义为:A-水稻,C-玉米,D-蔬菜,E-水果,F-茶叶,G-其他,例如,柳北区001号监测点位采集的水稻样品编码为450205-001-A,其他以此类推。

4GPS定位

GPS定位可通过手机GPS工具箱或手持GPS定位仪直接读取,定位时应在采样地块的中间分点位置测定经纬度。GPS采用WGS 84坐标系,以度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6位有效数字。因此,如果所用的GPS以度、分、秒为单位显示读数的,在使用之前,请先将其数值格式调为以带6位小数的度为单位显示读数(如经度:108.812345°;纬度:23.623451°)。

5)采样现场照片

采样时,用手机、数码相机或GPS拍摄照片5张,包括采样地块、周边标志性地物、GPS经纬度的定位显示信息和样品包装信息,包装完整性和样品标签。最少有1张照片要显示拍摄地点、经纬度、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8.样品现场保存

将土壤或农产品样品分别装入双层塑料样品袋中,并在两个塑料袋之间装入内标签,外层塑料袋口系上样品外标签。样品标签不得污损,塑料袋中样品不得漏出。采样小组在现场详细核查样品标签,核对点位编码、样品编号、采样记录、照片、信息储存等情况及样品数量,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撤离现场。

9.样品预处理

土壤和粮食样品:置于通风、整洁、无污染的房间内或实验室风干场所自然风(晾)干。样品风干后通过四分法留取1000克左右装入样品袋;蔬菜和水果样品:通过四分法留取至500克左右,及时用食品加工器匀浆,分成2份各200克,用样品瓶(袋)装、速冻保存。

10.样品核查及流转

样品寄送前,安排专人负责样品的检查、核对,确保包装箱、样品袋等牢固、坚韧,不破损;样品不丢失、不减少,不沾污、不混淆;标签紧随样品,不污损、不模糊。逐项逐件检查。如有缺失、遗漏、错误,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确认无误后,填写样品入库登记表(详见附件2),将预处理的样品寄送至柳北区农水局,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三)监测与评估

1.监测频次

各监测点同步采集1次土壤和农产品样品。

2.监测项目

土壤监测指标:土壤理化性质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

农产品监测指标: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硒

3.分析方法

各监测指标的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方法或推荐方法执行。

4.检测机构

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负责政府采购样品检测服务机构,并将样品委托中标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并加强质量控制和数据审核,要求检测服务机构按时出具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2份。

5.评估

各单位依据检测报告进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结果评估,及时编写评估报告上报柳北区农水局。

四、进度安排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一般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10月):部署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点位布设,开展技术培训;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准备监测物资。

(二)点位审核、样品采集与分析阶段(10-12月):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依据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下达的点位明细表和本方案要求,进行点位审核和样品采集,依据本地实际,在1225日前完成当年样品采集。

(三)资料汇总上报: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接到本方案1周内提交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和联络人信息(详见附件3);完成点位审核后提交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点位信息汇总表;完成采样任务后提交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采样记录表;次年2月完成送样、评估和工作总结的编写并上报柳北区农水局。

五、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按每个点位150元给柳北区农水局下拨经费,用于点位审核、样品采集与预处理等涉及的设备和用品的购置、社会劳务购买及交通费、差旅补助等费用开支。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分配见附件4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柳北区农水局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1名局领导分管该项工作,落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成立由环保、土肥等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并对采样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动员乡镇力量,按时完成采样。农产品样品采集季节

性强,要大力动员乡镇农技人员参与,搞好点位审核,及时确定采样地块及户主,掌握农产品成熟及样品采集时间。乡镇人员采样时,至少要有我局1名人员在现场指导,以确保采样质量。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质量控制。柳北区农水局要认真把好点位审核、采样和样品前处理等工作质量关,保证点位和样品的代表性。各镇农服中心、涉农街道办的联系人要加强与柳北区农水局的联系沟通,如有技术问题、工作难题要及时上报、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工作失误。

 

 

附件:12016年广西各市、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2.样品入库登记表

3. 乡镇联络人信息表

4. 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分配

 

 

附件1 

 

2016年广西各市、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点位编码

 

采样时间

年   月

点位坐标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采样地点

县(市、区)     乡(镇)     

  村(屯、组)   

采样类别

仅土壤

土壤-农产品

土地利用方式

农产品产地(水田)农产品产地(旱地)园地

农产品采样

类别1及代码

当季产量

 

是否采集

类别2及代码

当季产量

 

是否采集

肥料使用

氮肥磷肥钾肥有机肥复合肥

亩均用量

 

农药使用

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其他

亩均用量

 

水源情况

降水河流湖泊地下水水库其他

当季灾害

干旱洪涝病害虫害其他

现场照片

采样地块

GPS坐标

采样植株

周边标志物

土壤样品包装

农产品样品包装

450100南宁市

450101市辖区

450102兴宁区

450103青秀区

450105江南区

450107西乡塘区

450108良庆区

450109邕宁区

450110武鸣区

450123隆安县

450124马山县

450125上林县

450126宾阳县

450127横县

 

450200柳州市

450201市辖区

450202城中区

450203鱼峰区

450204柳南区

450205柳北区

450206柳江区

450222柳城县

450223鹿寨县

450224融安县

450225融水苗族自治县

450226三江侗族自治县

 

 

 

450300桂林市

450301市辖区

450302秀峰区

450303叠彩区

450304象山区

450305七星区

450311雁山区

450312临桂区

450321阳朔县

450323灵川县

450324全州县

450325兴安县

450326永福县

450327灌阳县

450328龙胜各族自治县

450329资源县

450330平乐县

450331荔浦县

450332恭城瑶族自治县

 

450400梧州市

450401市辖区

450403万秀区

450405长洲区

450406龙圩区

450421苍梧县

450422藤县

450423蒙山县

450481岑溪市

 

450500北海市

450501市辖区

450502海城区

450503银海区

450512铁山港区

450521合浦县

 

 

 

 

450600防城港市

450601市辖区

450602港口区

450603防城区

450621上思县

450681东兴市

 

 

 

 

450700钦州市

450701市辖区

450702钦南区

450703钦北区

450721灵山县

450722浦北县

 

 

 

 

450800贵港市

450801市辖区

450802港北区

450803港南区

450804覃塘区

450821平南县

450881桂平市

 

 

 

450900玉林市

450901市辖区

450902玉州区

450903福绵区

450921容县

450922陆川县

450923博白县

450924兴业县

450981北流市

 

451000百色市

451001市辖区

451002右江区

451021田阳县

451022田东县

451023平果县

451024德保县

451026那坡县

451027凌云县

451028乐业县

451029田林县

451030西林县

451031隆林各族自治县

451081靖西市

 

451100贺州市

451101市辖区

451102八步区

451103平桂区

451121昭平县

451122钟山县

451123富川瑶族自治县

 

 

 

451200河池市

451201市辖区

451202金城江区

451221南丹县

451222天峨县

451223凤山县

451224东兰县

451225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451226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451227巴马瑶族自治县

451228都安瑶族自治县

451229大化瑶族自治县

451281宜州市

 

 

451300来宾市

451301市辖区

451302兴宾区

451321忻城县

451322象州县

451323武宣县

451324金秀瑶族自治县

451381合山市

 

 

451400崇左市

451401市辖区

451402江州区

451421扶绥县

451422宁明县

451423龙州县

451424大新县

451425天等县

451481凭祥市

 


附件2

样品入库登记表

样品编码

县区市

乡镇

村屯

组屯

采样日期

北纬°

东经°

海拔高度m

照片编号

采样地块面积亩

采样地块承包人

种植制度

工矿企业周边农区

污水灌区

大中城市郊区

一般农区

园地

水田

旱地

土种名称

土类名称

成土母质

农产品种类

常年单产公斤

点位代表面积亩

校对人

记录人

采样人

备注

 

 

 

 

 

 

 

 

 

 

 

 

 

 

 

 

 

 

 

 

 

 

 

 

 

 

 

 

 

 

 

 

 

 

 

 

 

 

 

 

 

 

 

 

 

 

 

 

 

 

 

 

 

 

 

 

 

 

 

 

 

 

 

 

 

 

 

 

 

 

 

 

 

 

 

 

 

 

 

 

 

 

 

 

 

 

 

 

 

 

 

 

 

 

 

 

 

 

 

 

 

 

 

 

 

 

 

 

 

 

 

 

 

 

 

 

 

 

 

 

 

 

 

 

 

 

 

 

 

 

 

 

 

 

 

 

 

 

 

 

 

 

 

 

 

 

 

 

 

 

 

 

 

 

 

注:1.表中各项信息应与样品标签一致;2.土壤样品需要移交2份(电子稿和纸质)。

样品移交单位(公章):     样品移交人(签字):         样品接收单位(公章):     样品接收人(签字):   

样品接收人对样品验收:样品包装:完整□/破损;样品量:合适□/偏少;照片信息:符合□/不符合

交接时间:               


附件3

     乡镇联络人信息表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手机

QQ或微信

分管

领导

 

 

 

 

 

 

联络人

 

 

 

 

 

 

 

 

 

 

 

 

 


附件4

2017年柳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

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办)

布点数量(个)

标准

(元/个)

总额(元)

1

石碑坪镇

8

150

1200

2

沙塘镇

9

150

1350

3

长塘镇

12

150

1800

4

白露街道办

2

150

300

合计

 

31

 

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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