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18-09-12 15:53    |  作者: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名称社保局
事项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服务对象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符合转入地参保条件的人员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三楼14-20号转移窗口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凭《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接续申请表》(区内)或《接续联系函》(区外);

第三步:凭《申请表》或《联系函》到三楼14-20号转移窗口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和《职工养老保险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广西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广西区外)

第四步:转至区外将《信息表》自带(或邮寄)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到账情况;转至区内无需办理转账,直接自带(邮寄)《转移单》《情况表》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办事卡)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人委托书;

2.《养老保险手册》;

3.《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广西区内)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广西区外)。


联系方式0772-2862500(社保局转移接续科);0772-12333(劳动保障热线)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北楼2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单位或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备注
备注此办事项目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