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企业女工生育待遇申报

来源: 柳北区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7-03 11:34    |  作者: 柳北区政府

 一、待遇审核需提供材料
  (一)顺产:准生证原件、出生证原件、疾病证明书原、复印件
  (二)难产、多胎:准生证原件、出生证原件、医疗机构术前小结及家属签字的手术同意书复印件、疾病书原、复印件(因难产死亡需另提供死亡证明书原、复印件)
  (三)流产、引产:准生证原件、疾病证明书原、复印件、医院病历原件
  (四)小孩出生一年内放宫内节育器:出生证原件、疾病证明书原、复印件
  (五)绝经后取环: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疾病证明书原、复印件
  (六)男职工配偶生育补偿:准生证原件、出生证原件、疾病书原、复印件(配偶因难产死亡需另提供死亡证明书原、复印件)、配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无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七)绝育复通手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意见书(复通术需另提供所在市(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二、待遇申领流程
  (一)在医保中心二楼审核科生育柜台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可登录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盖公章。
  (二)备齐相关材料,连同填好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并提供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进行资格审核。
  (三)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送市医保中心二楼审核科生育待遇审核柜进行待遇核定。
  三、注意事项
  (一)生育或手术时已参保并缴费90天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分娩或手术后60日之内应办理好待遇申报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