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2〕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124号)通知要求,2022年柳北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5日全天及5月26日上午。经研究决定,成立2022年柳北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梁承红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丹妮 区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梁 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挂任)
成 员:叶统笔 区教育局党办主任、教研室副主任
金 妙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陈灿新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汤春平 区教育局财务基建办公室主任
潘莉华 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梁海栗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林慧慧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李巧慧 区教育局财务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文永光 区教育局财务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覃馨莉 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
王 珺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陈灿新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刘丽萍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信息员:黄姗姗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艳花 区教育工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柳北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柳北区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与安全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防疫工作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监测工作。
柳北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地政府现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与要求,在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监测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监测实施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职责任务,制定测试前、测试当天的具体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指导并监督各样本校做好监测实施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落实柳北区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按要求选派测试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动员及业务培训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师生等信息,统一配备文具物品,协调监测用设施设备,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等,推进本县实施工作进程,落实相关保障,指导并监督样本校按规范操作,保证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成立柳北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工作细则和防疫方案。
2.组织柳北区中小学信息上报工作。
3.安排测试工作人员。
4.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5.组织并审核样本校上报参测师生信息。
6.开展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培训。
7.接收演唱和口语测试用耳机。
8.配备音乐和英语听力播放设备和文具物品。
9.指导、监督各样本校进行测试准备。
10.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11.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
12.开展测试准备情况的问题排查。
(四)做好测试中的相关工作。
1.监控测试过程。
2.发放、回收、保管监测工具。
3.处置应急事件。
(五)做好测试后的保障工作。
1.邮寄监测工具。
2.报告应急处置及测试完成情况。
3.区县教育管理人员完成区县问卷填答。
4.审核测试生基本信息。
5.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各中小学: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22〕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124号)通知要求,2022年柳北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5日全天及5月26日上午。经研究决定,成立2022年柳北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梁承红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丹妮 区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梁 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挂任)
成 员:叶统笔 区教育局党办主任、教研室副主任
金 妙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陈灿新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汤春平 区教育局财务基建办公室主任
潘莉华 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梁海栗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林慧慧 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李巧慧 区教育局财务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文永光 区教育局财务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覃馨莉 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
王 珺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陈灿新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刘丽萍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信息员:黄姗姗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艳花 区教育工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柳北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柳北区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与安全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防疫工作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监测工作。
柳北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地政府现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与要求,在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监测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监测实施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职责任务,制定测试前、测试当天的具体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指导并监督各样本校做好监测实施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落实柳北区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按要求选派测试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动员及业务培训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师生等信息,统一配备文具物品,协调监测用设施设备,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等,推进本县实施工作进程,落实相关保障,指导并监督样本校按规范操作,保证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成立柳北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工作细则和防疫方案。
2.组织柳北区中小学信息上报工作。
3.安排测试工作人员。
4.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5.组织并审核样本校上报参测师生信息。
6.开展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培训。
7.接收演唱和口语测试用耳机。
8.配备音乐和英语听力播放设备和文具物品。
9.指导、监督各样本校进行测试准备。
10.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11.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
12.开展测试准备情况的问题排查。
(四)做好测试中的相关工作。
1.监控测试过程。
2.发放、回收、保管监测工具。
3.处置应急事件。
(五)做好测试后的保障工作。
1.邮寄监测工具。
2.报告应急处置及测试完成情况。
3.区县教育管理人员完成区县问卷填答。
4.审核测试生基本信息。
5.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