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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教基字〔2023〕24 号 柳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期末及2023年暑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7-06 11:02    |  作者:

柳北教基字〔2023〕24号

柳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期末及2023年

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让辖区学校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柳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柳北区学校期末及2023年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7月7日结束春季学期工作,7月8日放暑假,秋季学期8月26日、27日学生回校报到注册,鼓励采用线上报道注册的形式开展,8月28日正式上课。

二、从严从实做好期末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各学校要按照学校常规管理要求,统筹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档案整理、假期工作安排及下学期工作谋划等各项工作。

三、高度重视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乙类乙管”工作要求。暑假期间我区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控“乙类乙管”工作要求,各学校放假前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科学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需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师生留校的学校,要做好留校师生的健康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留校师生的健康信息管理。暑假期间如疫情处于高位流行阶段,学校则严格控制或减少举办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集体类活动,其中室内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人数应控制在75%以内。线下举办活动举办单位按“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预约、人流管控、人员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持续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要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思想,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当前,我市进入主汛期,各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汛情等情况,及时做好防范。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1次安全法治教育,重点以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交通意外、防自然灾害、防诈骗、防邪教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在放假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涉校突发事件,确保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

四、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有我”主题实践活动,鼓励高年级学生和家长一起参加至少一次家庭所在社区(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的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志愿关爱等主题实践活动(见附件1);鼓励学生向家人、朋友宣传文明十条、调查问卷等创文明城知识,并以作文、日记、图片等形式记录过程,作为学校思政课、社会实践课的有益补充(实践作业记录参考模板见附件 2、3)。

(二)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暑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引导学生在暑假期间坚持规律作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

(三)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暑假期间,学校教师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大家访等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及时解孩子不良情绪。指导家长尊重孩子,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使用电子产品,避免沉迷网络。重点关注离异家庭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情况,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

五、规范安排中小学假期工作

(一)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持续深化巩固中小学招生改革成果,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导致人籍分离,确保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二)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针对学校组织补课、教师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门教育,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对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单个班级留校学生比例超过10%的要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比例超过30%的要报市教育局备案,超过50%的要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报备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坚决禁止利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秋季学期课程,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三)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城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发挥牵头统筹工作。在暑假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严防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加强监督举报查处力度。

(四)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暑假期间是在校学生外出务工高发期,是可能出现学生失学辍学的关键时间节点。学校要组织开展“千师入万户”大家访活动,秋季开学前后要联合组织大劝返行动,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返校。学校要严格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开学前要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提醒重点关注学生按时返校,开学后要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告乡镇政府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扎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摸底和安排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义务。

(五)大力推进学校基建项目进度。各学校要抓住暑期这一有利时机,督促代建单位、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组织协调,全力保障各类学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项目顺利推进,重点保障秋季学期要投入使用的项目如期竣工交付,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能正常使用,有效扩大教育资源。

(六)积极组织教师假期学习培训。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心理健康、信息技术、义务教育新课标、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

六、提前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一)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准备。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做好风险信息研判,结合工作实际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新冠疫情应对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指挥、协调和管理。各学校要提前对接卫健、疾控、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掌握本地区传染病流行情况,按照“乙类乙管”工作要求,针对本地区传染病流行情况和爆发流行程度等不同情况,实行“一校一案、一校一策”的工作原则,提前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开学准备工作。

(二)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 开学前认真做好校舍和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维修、物品采购、课本征订等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稳定状态。

(三)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相关准备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组织筹划,各相关学校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为新学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做好人员、场地、资源等相关准备。

七、做好工作台账整理

(一)各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强教职工人事档案归整管理工作。新调整任职的校级领导档案,以及各类人事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我局档案室(柳北区行政中心1303室)管理,请于放假后两周内完成。联系人:

韦英俊,联系电话:2806494。

(二)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请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 报送至区教育局办公室(310室)。联系人:邱慧芳,联系电话: 2806494。

(三)各中小学校于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前报送开展“千师入万户“大家访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联系人:宁华,联系电话:2805621。

(四)开设留园班的幼儿园,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将《柳北区暑假期间幼儿园开办留园(班)服务项目审批表》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311室)。联系人:高慧,联系电话:2805621。

附件:1.关于做好学校期末及2023年暑期工作的通知(柳

教基〔2023〕46号)

2.柳州市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信息表

3.学生参加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表

4.学生文明宣传记录表

5.柳北区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开办留园(班)服务项目审批表

柳北区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