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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来源: 政府热线12345  |   发布日期: 2019-12-16 16:48    |  作者: 政府热线12345

  来信时间: 2019-12-11   答复时间:2019-12-15 

  事件内容: 反映参加OK出行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试时,被告知公安系统不审核,导致其无法考试。 

  处理结果: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答复: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办[2018]32号)文件要求,对于新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申请人,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的背景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是否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和暴力犯罪记录。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人员,都不能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我市出租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驾驶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我局将报名信息与市公安局警务情报支队、交警支队等警种共享,市公安局可通过平台获取相应信息对驾驶员进行背景核查并将结果反馈至我局,不需要驾驶员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如驾驶员对背景核查结果有异议,驾驶员可继续报名下一批次考试,公安部门将再次进行背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