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政府工作部门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起草说明
为全面规范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改革监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15号)的精神和具体要求,我分局在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牵头组织柳北区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部门权责清单编制了涵盖柳北区环保局、人社局等10个柳北区政府部门的《柳州市柳北区政府工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送审稿)》(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清单》作如下起草说明:
一、编制《清单》的必要性
一是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清单公布后,柳北区各单位将依据事项清单开展检查工作,除有必要实施全覆盖的检查事项之外,其他检查事项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施。 对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二是规范《清单》科学管理工作。清单公布后,柳北区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修订情况需对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须在清单更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柳北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柳北区工商分局),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规范柳北区各单位清单制定及公示工作。清单公布后,柳北区各相关单位要参照《清单》,依托柳州市柳北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定各相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2018年底实现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事项的全覆盖。
二、《清单》意见征求情况及主要内容
《清单》编制过程中,共征求25个区相关单位意见,其中10个单位纳入双随机监管,15个部门无行政执法事项和暂不纳入双随机。
《清单(送审稿)》涵盖柳北区环保局、人社局等10个,随机抽查事项共计73项,各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的规定,梳理出涉及各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事项,编制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清单(送审稿)》包含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
三、《清单(送审稿)》编制过程
(一)部署阶段
2017年3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相关单位启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二)召开商改会议阶段
2017年7月,我分局依托柳州市柳北区联席会议要求柳州市柳北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要求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的规定,梳理出涉及各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事项。
(三)汇总阶段
2017年11月,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权责清单的内容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我局汇总。
(四)修改阶段
2018年11月,我局对各单位报送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汇总并报区政府审定,区政府法制办通过审查后退回要求部分单位对本部门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格式不符要求的清单作进一步调整。
(五)完善形成送审稿阶段
2018年11月,在前期汇总、修改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清单》,形成《清单(送审稿)》。
柳州市柳北区政府工作部门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起草说明
为全面规范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改革监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15号)的精神和具体要求,我分局在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牵头组织柳北区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部门权责清单编制了涵盖柳北区环保局、人社局等10个柳北区政府部门的《柳州市柳北区政府工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送审稿)》(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清单》作如下起草说明:
一、编制《清单》的必要性
一是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清单公布后,柳北区各单位将依据事项清单开展检查工作,除有必要实施全覆盖的检查事项之外,其他检查事项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施。 对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二是规范《清单》科学管理工作。清单公布后,柳北区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修订情况需对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须在清单更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柳北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柳北区工商分局),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规范柳北区各单位清单制定及公示工作。清单公布后,柳北区各相关单位要参照《清单》,依托柳州市柳北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定各相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2018年底实现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事项的全覆盖。
二、《清单》意见征求情况及主要内容
《清单》编制过程中,共征求25个区相关单位意见,其中10个单位纳入双随机监管,15个部门无行政执法事项和暂不纳入双随机。
《清单(送审稿)》涵盖柳北区环保局、人社局等10个,随机抽查事项共计73项,各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的规定,梳理出涉及各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事项,编制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清单(送审稿)》包含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
三、《清单(送审稿)》编制过程
(一)部署阶段
2017年3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相关单位启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二)召开商改会议阶段
2017年7月,我分局依托柳州市柳北区联席会议要求柳州市柳北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要求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的规定,梳理出涉及各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事项。
(三)汇总阶段
2017年11月,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权责清单的内容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我局汇总。
(四)修改阶段
2018年11月,我局对各单位报送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汇总并报区政府审定,区政府法制办通过审查后退回要求部分单位对本部门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格式不符要求的清单作进一步调整。
(五)完善形成送审稿阶段
2018年11月,在前期汇总、修改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清单》,形成《清单(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