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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学生新冠疫苗接种相关问题答复

来源: 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1-10 16:06    |  作者:

未成年人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一直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目前,多地已开启3至11岁人群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由于这部分人群年龄低,部分家长对于孩子是否能够接种新冠疫苗存在一些疑问。

2021年12月6日,柳北区政务网络服务中心接到来自柳北区潭中路第二小学四年级某班学生家长的反映,学校要求学生接种新冠疫苗,如不接种会对学生的升学有影响。其之前已经提供过暂缓接种证明,但禁忌症证明暂时无法开具,而学校则多次要求家长出具禁忌症证明,该家长认为学校做法不合理,属于变相强制要求学生接种疫苗。目前其小孩身体不适,不宜接种疫苗,禁忌症短时间内也办理不下,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我中心在接到案件后将案件转派至柳北区教育局和卫健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针对家长的问题给出指导性建议:

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只要年龄在3-11岁、身体健康、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儿童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目前公布的新冠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包括:  

1.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 说明书所列其他禁忌事项。

所以,如果接种前几天或当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暂缓接种,等症状基本消失后再预约接种。此外,所谓的“过敏性体质”(例如过敏性鼻炎、哮喘患者)不属于疫苗接种禁忌。除非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以前因接种疫苗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则不建议继续接种同种疫苗。如确有以上禁忌症不能接种的小孩,可咨询接种点给出指导意见。

新冠疫苗主要是自愿接种的原则,但对于一些高危人群,建议接种新冠疫苗以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期间,如果能加强相应的预防措施,也可以避免风险,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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