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解办发〔2021〕6号
关于印发《解放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解放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已经解放街道党工委、解放街道办事处班子会议研究并通过,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北区解放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解放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街道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各社区负责人是本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社区的经济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对社区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
(二)社区居委会必须设置社区财务机构。会计、出纳可由副主任或社区委员分别兼任。分管财务的主任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
(三)社区财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和管理,接受区、街道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实行库存管理,由出纳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二)各社区居委会要对设立在银行的多头账户及存放的现金,进行清理整顿,财务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存入私人存折。
(三)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
(四)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工作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并通过社区中层干部讨论,社区主任审批后方能借出。
三、社区财务审批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做到账据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不准出现账外账或小金库。
(二)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并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社区按出租房屋(店铺)合同约定的缴纳租金时间,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或租赁的收入存入社区账户。
(三)财务人员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后经验收审验、主任审批,才能予以报销。
(四)上级部门拨入社区的专项经费,必须按项目的规定、用途规范支出,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费用报销,一律使用国家正规发票,每张单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经权限签批领导签字,然后予以报销。凡手续不全,事由不明确,财务人员不得支付相关费用。
(五)严格按区核算中心报账制度进行财政收支管理,对外支出使用金额超过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原则上必须转账支付。
(六)经费的使用
1. 除日常办公(水、电、气、办公电话费、办公耗材等)经费外,各社区其他事项账目开支要求社区主任写清支出项目,开展活动需附活动方案、慰问金(品)发放签收单,劳务费签领需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并履行签收手续,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列支。人员经费(五险一金)开支需要附上社保局每月缴费通知单,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列支。
2.工程建设经费支出,承办部门必须提交设计方案和工程预算书,经街道领导班子讨论同意,方可实施。具体项目计划、审批流程及项目实施及报账规定参照《柳北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柳北政办发〔2017〕27号)、《关于柳北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柳北招办发〔2019〕1号)、《柳北区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柳北民发〔2018〕16号)要求执行。基建项目结束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支付。
3.工作上确需加班的,需要提前把加班情况向街道分管领导备案。同意后可选择加班补贴或补休两种方式,(原则上加班费从相关部门工作经费支出,如无工作经费的只能给予补休)。加班费发放需注明事由、金额,并附社区当月考勤表,由社区主任、书记签字同意,方可上报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
4.社区采购印刷(含标语横幅、板报制作等)和出版服务的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并参照《关于柳北区第一期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柳北政采通〔2018〕1号)规定执行。
(七)每月的22-27日为固定报账时间(急办事项除外)。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向街道报销,做到日清月结。
(八)每月15日前请各社区上交上月银行对账单,并加盖社区公章。
四、资产管理
(一)凡社区购置或捐赠的固定资产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都应该登记并入账。属政府采购项目的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执行。
(二)居委会固定资产必须坚持增销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制度,健全固定资产卡片账、物资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报废的,按照规定履行手续,经街道办事处核准后方可报废。
(三)社区出租资产需严格管理,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均为一年,且资产的出租合同必须交一份到办事处备案。
(四)工作人员调离、退休及辞职,在单位原使用的有关公物用品,应办理移交手续,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五、财务公开
(一)财务公开内容: 1.各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2.社区日常办公经费开支情况。3.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情况。4.社区惠民资金使用情况。
(二)公开方式: 1.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报惠民资金的使用情况。2. 每季度公开一次社区财务情况。
以上要求公开内容要求文字、照片留档,并形成专门台账。六、会计资料和票据管理
(一)单位所用票据一律由财务管理人员保管。
(二)会计资料保管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会计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由他人翻阅。
七、加强财务内部审计
街道不定期组织检查,对各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保证社区各项经费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八、本制度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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