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办发〔2020〕16号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12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12月30日,自治区安委会召开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部署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柳北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转发<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钢城办发〔2020〕15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要加强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1.《关于转发<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4.《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柳北区钢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1日
钢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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