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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北区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5-09 15:30    |  作者: 安监局

       


柳州市柳北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柳北安委办〔2018〕23号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柳州市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委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28号)转发你们,请立即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和自治区安委办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要深入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抓好粉尘涉爆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风险辩识和隐患排治理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整改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执法检查,监督企业将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附件:《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28号)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各镇(街道)党政办。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