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州 市 柳 北 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柳北安委办〔2018〕3号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我区多起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
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我区多起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柳安委办〔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并将本辖区造纸及酱菜企业名单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报区安委办,电子邮箱lbqajj515@126.com。
附件:《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我区多起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柳安委办〔2018〕2号)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报送:区政府办,区政府正、副区长。
抄发:各镇(街道)安委办。
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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