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于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6月11日对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针对《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1]1号)、《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柳北审报[2021]5号)中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核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区审计局反馈的4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分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具体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原柳北区林业局)于2016年12月收到《关于下达2016年柳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第二批市区)项目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16]261号)用于实施三个项目的资金250万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已支付项目款146.47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03.5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和区财政局沟通,结转结余资金103.53万元指标已于2021年8月5日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
二、部分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
具体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在发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电费补贴时,应支付青茅花卉公司2月至4月电费补贴44865.6元,实际支付1月至4月电费60000元,多支付1月电费15134.4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在审计期间积极整改,2021年5月8日已将多付的15134.40元退回区财政局。
三、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具体问题:区自然资源局付桂林信访业务培训差旅费1566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全面实行柳州市柳北区公务卡制度的通知》和《柳州市柳北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大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刷卡报销。会计人员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
具体问题:区自然资源局收到2019至2020年的部分专项资金,截止2020年底执行进度偏低。其中:2019年1月收到的古树名木管护补助5万元(2020年11月下拨2万元给柳北区绿化所),截止2020年底支付进度为0%,2020年12月31日财政已收回未使用的古树名木管护补助指标5万元(含拨给绿化所2万元);2020年1月收到的古树名木保护经费3万元,截止2020年底支付进度为0%。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编制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保护方案,并于2021年7月26日签订《柳州市柳北区2021年古树复壮保护合同》,实施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合同价款为124360元,工期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10日,验收合格后费用从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支付,不足部分从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
我局积极整改,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合理、合规支出经费。二是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跟踪,重视工作时效性,要求股室对照梳理预算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三是更加重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工作情况,以更加严谨认真的态度来开展工作。
柳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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