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大帽河水利工程管理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2年4月8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柳州市大帽河水利工程管理所
2022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关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