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梧州市冶金新材料基地及配套项目、贺州市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等5个钢铁和平板玻璃项目产能未完全置换到位已开工建设。
二、责任单位
柳北区发改局、柳北区工信局、柳北区财政局、柳北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经核实,柳北区(不包括沙塘、石碑镇)无“两高”项目落地,无涉及出台财政、价格扶持和优待电价政策。
四、验收情况
1月10日,由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柳北生态环境局组成自行验收组,审阅整改台账,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0772-2802529。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